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的規定,需要對廣東奧克化學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環氧乙氧基化系列產品及年產5萬噸減水劑產品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示,以便讓公眾了解,同時也能了解社會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以及對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接受全社會公眾的監督。
一、項目名稱及概況
項目名稱:廣東奧克化學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環氧乙氧基化系列產品及年產5萬噸減水劑產品改擴建項目
項目地址:廣東茂名石化產業園區
建設單位:廣東奧克化學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廣東奧克化學有限公司原有4套乙氧基化裝置,生產規模為10萬噸/年乙氧基化產品。本項目將在原有乙氧基化生產裝置、生產工藝不變的情況下,調整產品結構,包含:減水劑聚醚系列產品、聚乙二醇系列產品、脂肪醇醚系列產品、聚醚多元醇、醇胺聚醚、表面活性劑。并在原有生產裝置區內新增2條減水劑產品生產線,減水劑產品生產規模為5萬噸/年,產品主要為減水母液系列產品及保坍母液系列產品。本項目擴建完成后全廠生產規模為乙氧基化產品10萬噸/年、減水劑產品5萬噸/年,年操作時間為7920小時。
二、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及主要評價內容
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接受建設單位委托開展前期工作(含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編制報告(含委托監測單位進行環境質量本底調查)→報告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查→專家評審→報告修改→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批復。
2、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工作內容
①本項目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項目的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并依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②根據該項目的建設特點,重點評價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廢水、廢氣、噪聲、固廢、環境風險等方面的環境影響,分析處理措施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制定減少污染危害的防治對策與措施,確保項目建成后周邊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范圍:關注本項目和項目環境影響所屬范圍內的居民、單位等公眾。
主要事項:您對當地環境現狀的看法;您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本項目施工期和營運期對公眾的主要影響;從環保角度考慮,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公眾對本項目所采取環境保護措施的意見和建議;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四、征求意見的具體形式
任何單位或個人若對本項目的建設、環評工作內容有寶貴意見或建議,請在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郵件、電話、信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機構反饋意見,以便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采納落實。
五、建設單位的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廣東奧克化學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茂名石化產業園區
聯系人:吳生 聯系電話:0668-2170052
Email:ox932@163.com
六、承擔評價工作的環評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負責機構:廣東環科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文光中路68號天一國際13樓
聯系人:吳工 聯系電話:0668—2727622
Email:1638862316@qq.com
七、公告時間
2018年1月08日~2017年1月19日
發布單位:廣東奧克化學有限公司
2018年1月08日